蓝瘦,香菇!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对涉事孩子
编辑: 时间:2016-11-22
11月19日,网络上传出了两位初中学生打架的视频。该事件于10月29日发生在镇内体育场,起因是甲乙两名学生在生活上发生了口角冲突, 乙生叫同校的学生帮自己“出头”,于是发生视频中的打人事件。
在当日视频传出后,镇文体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出发,当晚就对相关学生进行家访了解情况,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专题教育。
校方约请了家长到学校,引导家长要理性对待孩子所犯的错误,一一方面对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促使孩子认识改过,达到从内心感化到行为转化的效果,另一方面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孩子从重大压力走出来。当晚,视频中打人孩子在母亲陪同下,当面向被打的学生和家长认错致歉,双方家长也已达成谅解。
下一阶段,镇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将坚持一切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的原则,根据具体过程对该事件做出进一步处理。同时,建立起学校、班级、家庭、学生四级互动机制,重点是落实长期的心理辅导,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教育,帮助孩子尽快走出心理阴影。
因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该视频传播起始点和传播途径。镇社工机构和辖区居委会对他们进行个案帮扶。
就初中学生打架一事,
我们分别采访镇文体教育局负责人、
心理咨询师、律师,
听听他们怎样说?
镇文体教育局负责人
镇文体教育局局长相关负责人认为,初中孩子正处于成长中的叛逆期,主体和独立意识不断增强,遇到问题不愿意向师长求助,更倾向于通过朋辈的力量来解决问题。但是,拳头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父母、老师和学校要更加注重建立与孩子们的良性互动关系,更加密切注意孩子们成长中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多跟孩子沟通,引导孩子正确的方式和渠道处理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不少网友对此事感到惊讶:
“看了震惊!没想到会出现在三乡”。
心理咨询师
中山市左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首席咨询师邹中香指出,个案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打人者、被打者和我们大家并无不同。这孩子们之间的冲突,我们任何人都可以在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其实,孩子们之间的关系,最早的形成就是从父母双方的沟通中慢慢演变而来。在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里,父母双方若可良好沟通,能够以智慧爱相处,延伸而来同学们之间也会好好沟通。父母要明白家庭教育对孩子很重要。
有网友在朋友圈看到这个视频之后,出于对孩子的关爱,他是这样说的:“大家都不要扩散,更影响两个孩子的成长,才十多岁,事情发生后,社会应多点关爱、引导,少点指责。不要把小孩推向社会的对立面,成为负能量的根源。”但也有网友对此事感到非常气愤,顺手就转发了出去,殊不知,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暴力,是“网络群殴”,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打人的人,也包括了被打的人。甚至于,还可能触犯有关的法律。
律师
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的陈琪春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陈律师认为,有关新闻媒体和公众自媒体在报道此次校园暴力事件上存在改善的空间,网民传播的相关视频如果未经专业的马赛克处理则明显侵犯了未成年人隐私,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磕磕绊绊的过程。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能从关爱孩子出发,宽容对待孩子的过错,让孩子们在挫折中进步和成长。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不要传播和渲染该类事件的视频、图片和任何细节,须知道,你的每一次转发都是对孩子的再一次伤害,都会给孩子成长造成心理阴影和伤害。

让我们的学校、家庭和社会
携起手来
共同为孩子的成长
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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